《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七项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和《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一)当事人生产俪缇染发霜暖棕色-植物调理型(批号:H21090201)、俪缇染发霜 (植物滋润型)77-0(批号:22062801)、俪缇染发霜 蜂蜜茶色(植物滋润型)(批号:22011201),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核定涉案货值金额为700元,违法来得到的为659.8元。 (二)当事人生产俪缇染发霜 烟铂灰(植物滋润型)(批号:H22011001),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生产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以及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化妆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核定涉案货值金额为170元,违法来得到的为159.8元。 (三)当事人生产俪缇染发霜(植物滋润型)(批号:20210903)、俪缇染发霜 琥珀铜褐色 (植物滋润型)(批号:20211008),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生产俪缇润黑露-植物调理型(批号:YMN004),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二者均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化妆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核定涉案货值金额为1782.96元,违法来得到的为1723.2元。 (四)当事人2022年6月10日于现场没办法提供陈坤林、李涵等部分操作员工的有效健康证明,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未依规定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核定参与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无法计算。 (五)当事人2022年6月10日未将部分留样产品放置在留样室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生产的俪缇染发霜 琥珀铜褐色(植物滋润型)(批号:H22071301)、俪缇自然黑发霜(植物滋润型)(批号:H22071601)、俪缇染发霜 琥珀铜褐色(植物滋润型)(批号:H22082201)留样清单上没有留样记录,根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二者均构成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六)当事人生产的俪缇润黑露-植物调理型(批号:YMN004)生产记录资料记录错误,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构成未根据相关要求执行生产管理和生产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和《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
1.警告。 2.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542.8元。 3.没收违法生产的俪缇染发霜暖棕色-植物调理型(批号:H21090201)4支、俪缇染发霜 (植物滋润型)77-0(批号:22062801)4支、俪缇染发霜 蜂蜜茶色(植物滋润型)(批号:22011201)4支、俪缇染发霜 烟铂灰(植物滋润型)(批号:H22011001)4支、俪缇染发霜(植物滋润型)(批号:20210903)4盒、俪缇染发霜 琥珀铜褐色 (植物滋润型)(批号:20211008)4盒、俪缇润黑露-植物调理型(批号:YMN004)4盒、俪缇染发霜(植物滋润型)(批号:20210903)和俪缇染发霜 琥珀铜褐色 (植物滋润型)(批号:20211008)的包装材料2237个、俪缇润黑露-植物调理型(批号:YMN004)的包装材料2364个。 4.罚款154000元。